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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仲之声丨“建工司法解释(二)理解适用与仲裁机制优势新洞见”专题讲座举办
Release Date:2026-08-24

7月24日上午,东莞仲裁委员会和东莞市律师协会共同举办“东仲之声”——“建工司法解释(二)理解适用与仲裁机制优势新洞见”专题讲座。原最高人民法院审判长、高级法官,原“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主要起草人,东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李琪作“建工案件裁判要点研析与前瞻——建工司法解释(二)解读”的主题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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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仲裁委员会主任潘长河开场致辞

东莞仲裁委员会主任潘长河在开场致辞表示,要认真学习借鉴建工司法解释(二),因应建工行业最新发展实际,提升建工争议分析、研判、处理能力,发挥仲裁的独特机制优势,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和建工合同商业逻辑,体现仲裁在建工争议解决中的专业、灵活、高效和可预期。李琪仲裁员结合长期从事建设工程案件审判、司法解释研究和仲裁工作的丰富经验,从建筑行业发展态势和建设工程争议案件的司法、仲裁实践情况切入,分析了行业调整转型背景下建工纠纷数量增长、类型多元、法律关系交叉、案件处理难度加大等现实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围绕“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规则理念,对建工司法解释(二)涉及的重点问题作了系统解读,就挂靠关系认定及责任承担、表见代理、工程价款折价补偿、代位权行使条件、固定总价合同解除后的价款结算、“背靠背”付款条款效力、优先受偿权的实现等实务难题进行了深入剖析,更延伸讲解了先行判决与部分裁决、备位诉讼请求等机制。李琪仲裁员指出,建设工程案件的处理既要准确适用法律规则,也要结合案件事实、行业特点和交易结构进行综合判断,妥善平衡建筑市场秩序、工程质量、交易安全与当事人合法权益。仲裁可以充分结合建设工程行业实际、交易结构和当事人需求,为争议各方提供更契合项目特点的解决方案。东莞市律师协会会长张旭东作总结致辞,感谢李琪仲裁员的精彩分享,认为活动有助于大家准确把握建工司法解释(二)的规则和裁判思路,提升处理复杂建工案件的专业能力,鼓励与会律师将所学内容运用于实务,善用仲裁机制,不断提升建工争议领域的服务水平,他表示东莞市律协将与东仲强化全天候全方位协同合作,推动法律服务行业专业提升能力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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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琪作“建工案件裁判要点研析与前瞻——建工司法解释(二)解读”主题分享

活动现场学习氛围浓厚,讲座兼具行业视野、理论深度和实践指导价值,有助于与会人员进一步理解建设工程领域的新规则、新理念,拓展争议解决思路,提升复杂建设工程案件的分析研判和办理能力。

此次活动是东莞仲裁委员会加强仲裁员专业能力建设、深化法律职业共同体交流合作的具体举措。接下来,东莞仲裁委员会将继续依托“东仲之声”等专业交流平台,聚焦市场主体争议解决需求,持续开展重点领域和前沿法律问题专题研讨,不断提升仲裁案件办理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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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律师协会会长张旭东总结致辞

东莞仲裁委员会副主任郑水强、秘书长王丽珊、副秘书长吴东,东莞市律师协会监事长林楚泉、秘书长王晓河、副会长吴仲明,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副总经理朱学权,东仲仲裁员、案管专员,东莞市律师代表和有关企业及商协会代表等120余人现场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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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黄莹莹

编审:吴   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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