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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仲之声|新公司法施行一周年典型商事案例评述主题讲座举办
Release Date:2025-07-21


7月16日下午,由东莞仲裁委员会联合东莞市上市公司协会、东莞市律师协会主办的“东仲之声”系列活动之“新公司法施行一周年典型商事案例评述”主题讲座在东莞市上市公司协会路演厅举行。主讲嘉宾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东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郭宁华立足新《公司法》施行一周年的司法仲裁实践前沿,通过剖析股东出资加速到期、未届出资期限转让股权、股东知情权、横向法人人格否认、辞任董事的登记涤除、违规代持上市公司股票和董事清算责任等七类典型案例,精准回应新公司法施行一年来的热点难点问题,阐述新法核心条文的裁判逻辑与实务要点。

在与谈交流环节,郭宁华律师和东莞市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东诺同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刘凤律师聚焦股东出资加速到期规则对债权人保护的倾斜趋势,就企业合规治理、风险防控策略及实务操作要点展开讨论,并回答了台下听众的提问,为市场主体应对新法带来的变革提供前瞻性建议。

      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三级调研员陈溪华,东莞市上市公司协会秘书长李军印,东莞仲裁委员会主任潘长河、副主任郑水强、业务总监吴东,有关商协会代表、律师和企业高管、证代、法务人员参加活动。


撰稿:魏   媚

编审:吴 东


示范条款:

  如果您选择由东莞仲裁委员会作为解决争议的仲裁机构,推荐在合同中约定以下示范条款: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东莞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咨询服务电话:0769-28820008

电子邮箱:DGAC03@arbdg.com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宝路124号1栋

东仲简介:

东莞仲裁委员会系司法部依法批复,广东省司法厅批准,在东莞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东莞市政府统一组建,为解决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供公益性服务的非营利法人,是东莞唯一的仲裁机构。

  东莞仲裁委秉持“专业高效、优质服务”的理念,立足东莞、面向大湾区、辐射国内外,致力为广大民商事主体提供高效、便利、经济、优质的仲裁法律服务,全力推动东莞市和粤港澳大湾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完善和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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