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7日上午,我委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12月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法治体系建设正确方向,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定性,正确处理政治和法治、改革和法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关系,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等重大问题上做到头脑特别清晰、立场特别坚定。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治体系建设全过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完善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加快发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调解等法律服务队伍,深化执法司法人员管理体制改革,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
我委将从讲政治的高度,全面贯彻中共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要求,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东莞仲裁工作的统一部署,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锻造一支高素质、精专业、重服务的东莞仲裁队伍,努力满足好广大民商事主体的仲裁法律服务需求。
(范智超撰稿 卢偲旻编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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