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仲裁护航·联动未来——新修订《仲裁法》专题研讨会”在深圳福田联建律所举办。该活动由东莞仲裁委员会支持、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主办,吸引了来自高校、律所及法律实务界的专家参与。与会者围绕新法修订要点、建设工程仲裁实务等议题展开深度对话,共同探索仲裁制度在粤港澳大湾区的实践新路径。

新法注入制度动力,仲裁服务能级跃升
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主任顾东林表示,仲裁制度的完善不仅体现了法律的理性精神,更承载着市场经济对高效、公正解决纠纷的价值追求,希望通过此次研讨促进理论与实务的对话,共同推动仲裁制度行稳致远。
据了解,新修订的《仲裁法》明确了“特别仲裁程序”“仲裁地选择机制”及“在线仲裁”等创新条款,为涉外仲裁服务提供了更灵活的制度供给。
东莞仲裁委员会主任潘长河认为,新法通过程序优化与规则突破,显著提升了仲裁效率与国际适配性。“例如,仲裁地规则的明确,直接关系到仲裁裁决的国籍认定与跨境执行效力,这对涉外企业意义重大。”
潘长河介绍了东莞仲裁委员会的发展历程,东莞仲裁委自2021年正式启动运作以来,坚持“公办公益公管”定位,业务量连续三年快速增长,2025年前8个月已突破百亿规模,涉外案件占比显著。“新法实施后,我们将加快推动仲裁员培训与规则适配,以‘守正创新’理念提升服务能级。”
从条文到实践:仲裁员如何迎接新挑战
面对新法实施,潘长河建议仲裁员应全面学习、深刻理解修订内容,确保在仲裁活动中严格落实新规,并以审慎、严谨的态度推进工作,保障程序合法合规,提升当事人服务体验。“仲裁员应迅速适应新要求,以专业能力与责任意识维护仲裁公信力。”潘长河表示。
在专题解读环节,暨南大学法学院教授、东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郭鹏对《仲裁法》修订要点进行了系统解读,从仲裁独立性、程序正当性及裁决执行力等角度解析了修法逻辑与制度创新。
在“建设工程仲裁实务”圆桌论坛环节,联建律所主任顾东林、管委会主任刘义与东莞仲裁委仲裁员权庆华、杨帆,围绕仲裁条款设计、裁决思路、仲裁与诉讼衔接等实务问题分享了经验,现场交流热烈,为与会者提供了多元视角与实务参考。
深莞协作:差异化互补共建仲裁“生态圈”
针对粤港澳大湾区涉外仲裁需求,东莞与深圳同属深圳都市圈,两地经济往来密切,仲裁合作空间广阔。
深圳和东莞可以通过差异化协作,共同构建多元化的仲裁服务体系,为企业提供“工具箱”式的法律支持。东莞仲裁委员会将加强与律所、高校等各方的交流协作,提升仲裁服务能力,共同致力于打造国际一流仲裁中心和湾区仲裁高地。
本次研讨会为仲裁机构、律所与学界搭建了良好的交流平台。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管委会执行主任周念军、郑黎晟,东莞仲裁委员会副主任郑水强,仲裁员和律师代表40余人参加活动。
新闻来源: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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