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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丨香自东莞来:这朵“花”,何以调解湾区事、融通两岸情?
发布日期:2025-05-07

  “他们很重视这个案子,但我没想到后来竟是在闻香中把合同纠纷谈妥了。”这是东莞一名瓷砖厂老板第一次走进“莞香花”调解室时的意外感受。

  没有硬邦邦的程序语言、没有剑 拔弩张的对抗情绪,走进东莞仲裁委的这间调解室,香气弥漫、空间平和,矛盾纠纷化解被赋予了不一样的方式。

  这不是孤例。自2021年3月正式对外受案以来,东莞仲裁委立足东莞、面向粤港澳大湾区,将“仲裁+调解”模式与传统香道结合,将“莞香花”仲裁调解和谐“心法”融入纠纷解决全过程,并在实践中不断打磨出“调解十招”,为商事争议高效解决探索出新解法,去年调解和解结案占比稳定保持在20%,不仅节省了司法资源,也降低了企业成本。3-1.jpg

东莞仲裁委创新推出“调解十招”

  在这座拥有超过180万户市场主体的城市——几乎每6个东莞人中就有1人是“老板”,高密度的商业活动对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出更高要求。东莞仲裁委用一朵“莞香花”回应复杂多元的市场需求,调解湾区事、融通两岸情,探索仲裁制度的“柔性解法”。


  在湾区解纷:千万标的,一月调解

  去年,东莞本地某知名瓷砖企业与一家港资公司发生合同履行纠纷,案涉标的额达数千万元。双方因合同履行问题产生争议,矛盾迅速升级。若走诉讼途径,势必旷日持久,双方都可能遭受更大的经营损失。

  东莞仲裁委立即启动快速应对机制,组建由3名资深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并指定办案秘书全程协调。期间,仲裁庭将双方请入“莞香花”调解室,推动“边裁边调”。

  调解从这场以嗅觉开启的对话开始。香气弥漫中,调解员耐心引导双方澄清争议焦点、评估风险利弊。经过多轮协商,双方最终在调解基础上签署协议,一场纠纷顺利解决。

  “传统诉讼可能会导致双方矛盾加深,后续的商务合作也几乎没有了可能。”该企业有关负责人表示,“莞香花”仲裁调解秉承“和为贵”的传统理念,能够促使争议双方真正握手言和,维护了进一步合作的基础,对企业健康发展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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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仲裁委创新推出“调解十招”

  今天的东莞,制造强市和开放高地的双重身份下,对营商环境提出更高要求。而仲裁制度的专业、权威、灵活、高效,成为市场化经济体制中的重要一环。

  从陌生到信任,或许只差一炷香的距离。


  在莞香中融合:一例两岸继承案的“柔性化解”

  除了本地企业纠纷,“莞香花”也见证了两岸共叙和文化的瞬间。

  此前,一起遗产继承案让来自台湾的林女士一筹莫展:她需在48小时内完成继承公证、清偿债务、解除房产抵押,否则将面临强制执行风险。加之大陆与台湾在相关法律、文件认证、程序处理等方面存在差异,使她对申请人提出的调解方案迟迟无法接受,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在东莞仲裁委副秘书长李翠珍的主持下,双方走进“莞香花”调解室。点香、闻香、品香——缓慢的节奏抚平情绪,随后调解人员深入研判双方的调解意愿和自行调解不成功的关键堵点,从“情、理、法”多维度进行沟通:对申请人,分析调解成本效益;对被申请人的继承人林女士,解释大陆法规、评估风险利弊,并亲自陪同跑办外汇转账、解除房产抵押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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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仅两天,调解协议达成,申请人同意仅收取欠款利息,不收取逾期违约金,律师费减半收取,大大减轻了林女士的履约成本。林女士次日当场清偿债务,申请人随即撤回仲裁申请。临别前,她看着桌上的莞香花表示:“没想到会这么顺利解决。”

  在粤港澳大湾区加速融合、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的当下,这朵植根本土文化的莞香花,正在从一间调解室“香飘”至更广阔的营商场域,传递出柔性的治理智慧,也映照出东莞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坚定步伐与大市担当。


来源:南方+(记者 龚菊)

示范条款:

  如果您选择由东莞仲裁委员会作为解决争议的仲裁机构,推荐在合同中约定以下示范条款: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东莞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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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仲裁委员会系司法部依法批复,广东省司法厅批准,在东莞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东莞市政府统一组建,为解决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供公益性服务的非营利法人,是东莞唯一的仲裁机构。

  东莞仲裁委秉持“专业高效、优质服务”的理念,立足东莞、面向大湾区、辐射国内外,致力为广大民商事主体提供高效、便利、经济、优质的仲裁法律服务,全力推动东莞市和粤港澳大湾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完善和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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